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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蒙特費羅導軌有限公司電梯部件加工制造(一期)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一、項目名稱及簡介
項目名稱:河北蒙特費羅導軌有限公司電梯部件加工制造(一期)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項目簡介:該項目主要建設1座生產車間、車間內辦公區及配套的公輔設施。建成后年產電梯導軌36000噸。
二、項目組成員
項目負責人:王碩
報告編制人:王碩
評價組成員:王碩、李冰、趙丹陽
三、建設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該項目在生產(運行)過程主要存在或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異丙醇、乙酸丁酯、2-丁氧基乙醇、甲烷、乙炔、其他粉塵、砂輪磨塵、工頻電磁場、高溫、噪聲,以及電焊過程中存在或產生的錳及其化合物、電焊煙塵、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輻射、噪聲。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1、評價結論
河北蒙特費羅導軌有限公司電梯部件加工制造(一期)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能夠落實各項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經現場調查,各項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正常運行;本次評價檢測所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強)度除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該項目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達到了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該項目在將來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本報告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強)度能夠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2、建議
(1)應加強現場設備設施的維護,發現問題,及時修繕,保證設備及防護設施隨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2)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規定,自該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
(3)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0號)規定,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公告欄、網站等方式及時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的承擔單位、評價結論、評審時間及評審意見,以及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時間、驗收方案和驗收意見等信息,供本單位勞動者和衛生行政部門查詢。
(4)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0號)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工作過程形成書面報告備查。
(5)檢維修過程中,應做好個體防護,并加強監督,確保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能夠正確配戴防護用品。做好現場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防止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
(6)在《勞務安全管理辦法》中應載明關于對承包商職業病危害防護能力要求的條款,應選擇具備相應職業病防護能力的單位和個人。在簽訂協議時應明確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明確各自的職責,并監督外委作業人員是否按照規定進行了有效的防護。
(7)外來人員進入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時,應為外來人員配備有效的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8)告知卡和警示標識應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發現有破損、變形、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影響使用的問題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9)該公司應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等有關規定,及時安排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以及復查,體檢應按照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體檢,避免漏項。對于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企業應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10)職業病防治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最新要求,不斷完善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